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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及法律知识,正义之光进校园

  • 来源:本站

  • 发布时间:2024-03-18 13:41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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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校园欺凌、未成年违法等相关问题日益凸显,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。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,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,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。3月18日,范县卓越中学高三A部各班开展了以“普及法律知识,正义之光进校园”为主题的教育活动。

活动中,同学们积极交流相关法律知识,各班班长为同学们普及低龄未成年人刑责范围相关法律知识:

12周岁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。

14周岁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罪的。

16周岁,犯罪承担刑责。不满十八周岁的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18周岁,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,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;在必要的时候,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。

活动的最后各班班主任总结,加强同学们知法、懂法、用法意识。学校将会继续加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预防和处理,让我们行动起来,从你我做起,从现在做起。和违法乱纪说“No”,让正义之光照进校园!